各實驗室廢物產生單位要按照《實驗室廢棄化學品收集技術規(guī)范》(GB/T 31190-2014)、《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 8597-2001)有關要求做好分類收集工作,建設規(guī)范且滿足防滲防漏需求的貯存設施,并按普通有機類、普通無機類、含重金屬類、含汞等高危物質(除劇毒品外)類、劇毒廢試劑類、易燃易爆類、實驗室產生的醫(yī)療廢物等七分法進行分類存放,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要求執(zhí)行危險廢物申報登記、管理計劃備案、轉移聯單等管理制度,做到分類收集貯存、依法委托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