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電廠安全帶被卷入卷揚機“1·12”事故調查報告
2020年1月12日下午7時左右,江西雄宇安裝有限公司員工晁強在公司所承包的垃圾貯坑屋面修復工程項目進行作業(yè)時受傷,經搶救無效死亡。
根據(jù)《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等有關法律規(guī)定和漳州市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生產安全事故查處掛牌督辦的通知》(漳安委督〔2020〕2號)的要求,漳浦縣人民政府成立了以縣安委會辦公室主任、應急管理局局長洪立新任組長,縣應急管理局、住建局、公安局、總工會等部門人員組成的“1·12”事故調查組,同時邀請縣紀委監(jiān)委、縣檢察院派員參加。事故調查組按照“四不放過”和“科學嚴謹、依法依規(guī)、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通過現(xiàn)場勘查、調查取證、人員詢問和綜合分析,查明了事故發(fā)生經過、原因,認定了事故的性質和責任,提出了對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處理建議,同時提出了防范類似事故的措施建議。